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部分二级教学单位及学科专业优化整合的相关人员和医学院相关专任教师等的人事关系划转(人员调配)名单>的通知》,请相关学院将有人事关系变动的老师名下的资产及时进行调整(包括固定资产和耐用品)。
一、人事关系变动的老师名下的资产调拨到原使用部门教职员工名下;
二、用项目研究经费购买的资产可随本人调整到现在的使用部门。
注意:上述两种调拨方式在接收时要修改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
请于10月底完成资产账调整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