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附件1)和《嘉应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请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期末和寒假的实验室安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请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2),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以及电器设备(特别是大功率电器插头、插座)等的安全管理,检查防盗设施和消防设备,排查安全隐患,填写《嘉应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3),于2019年1月4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此外,各单位如需在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请将相关材料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以上材料电子稿发至lab@jy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何侨生428室),联系电话:2186680,联系人:管老师。
另附《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粤教装备函[2018]45号,附件4)和《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粤安办[2018]170号,附件5),学校将组织进行危化品专项检查,请相关学院立即开展对危险源的全面检查,坚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情况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包内容: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3.《嘉应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
4.《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
5.《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26日
实验室安全检查2018.12.2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