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办函( 2019) 3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9]7号)(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办函( 2019) 5号)(附件3)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粤教装备函[2018]5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文件和《关于印发【嘉应学院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4)的要求,结合学院、部门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5),组织力量对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防范于未然。
二、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各学院、部以及后勤处、保卫处须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6),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法立行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明确时间点和路线图的整改计划和方案。
三、各学院、部以及后勤处、保卫处须将开展的自查和专项整治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7),连同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部门公章,于5月13日(星期一)之前,交至何侨生大楼428,电子稿发到lab@jyu.edu.cn。
四、五月份学校将组织对各学院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4.《关于印发【嘉应学院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6.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
7.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rar